翠屏区图书馆办证须知
一、申办对象 年满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。16岁以下的青少年读者需有监护人陪同进馆办理读者证。现(退)役军人、65岁以上老年人、残疾人读者可以优先办理读者证。
二、申办手续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,到大厅读者服务中心办理,或到自助办证机办理。
三、读者证的服务功能
(一)阅览:凭证阅览期刊、报纸、中外文图书等。
(二)外借:凭证在各借阅室服务窗口借还图书。
(三)查阅电子数字资源:需凭身份证可在公共电子阅览室免费登记上机,可浏览电子期刊、电子图书、访问本馆数据库、获取电子资源、享受网上参考咨询服务等。
(四)续借:需凭读者证号(身份证号码)及密码在翠屏区图书馆公众号--微服务大厅中续借
四、读者证借阅规则
1、每证限借图书5册。图书借期30天,可在翠屏区微信小程序上续借一次,续期为30天,图书逾期未还,读者证暂停使用。归还图书30天后,恢复正常使用;持有逾期图书的读者不再办理图书外借。
2、借还图书时,请认真核对电脑屏幕上的借还信息,有疑问即时提出,否则责任自负。
五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正常开馆时间均可办理(逢周五下午闭馆,工作人员开展整理、检修、上架等业务)
六、读者证积分规则
为培养广大读者良好的阅读习惯,更好地利用图书馆资源,鼓励读者积极参加图书馆的读书活动,翠屏区图书馆自即日起试运行读者积分管理办法。
(一)积分增减规则
初始办证积分50分,应还日期内还书加1分,超期扣2分,超期十天扣4分。积分为0读者证冻结,积分升级相应增加借书份额。
(二)读者证冻结与解冻:
1、积分为零时,冻结读者证文献借阅功能。
2、读者证解冻办法:
持证读者须不存在有未归还图书和未缴纳罚金情况下:
(1)60天后自动解冻读者证;
(2)参加本馆服务知识学习活动,达到3次以上进行即时解冻读者证;
(3)参加图书馆志愿服务活动,达到24小时以上解冻积分。
3、读者退证,积分保留。